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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19174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226号,以下称《通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638号,以下称《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1962号,以下称《指南》)要求,下达你省(区、市)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第一、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验收结果,收回你省(区、市)因行政村调整等原因而结余的相关补助资金。

  二、核定你省(区、市)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你省(区、市)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

  上述应收回资金同核定补助资金相抵扣,确定2019年实际拨付/收回你省(区、市)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见附件1)。项目代码:Z175060050001,收入列“1100254资源勘探信息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具体试点地市名单、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你省(区、市)应按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招标和工程进展等情况及时拨付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请按照《通知》、《办法》及《指南》要求,有序推进落实试点工作,加快实施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2.试点地市名单

             3.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不发地方)

             4.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部  

                            20194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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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