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河北省、北京市、黑龙江省等6省(市)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重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河北省、北京市、黑龙江省等6省(市)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重建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118号),下达你省(市)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预算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重建。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发改投资〔2023〕1118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会同你省(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请会同你省(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进一步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强化追踪问效,严禁虚假申报、侵占、挪用财政资金,确保资金用于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
附件:1.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总表
2.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3.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汇总表
财 政 部
2023年8月16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