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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申请下达2018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第二批)的函》(交财审函〔2018〕239号)收悉。根据《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经审核,现下达你省(市)2018年港口建设费用于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具体项目、金额、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市)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做好省(区、市)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你省(区、市)绩效目标及时分解至具体项目,每个项目都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分项目绩效目标请抄送财政部驻你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1. 2018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总表(不发地方)

  2. 2018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表(分发地方)

  3. 2018年度港口建设费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不发地方)

  4. 2018年度港口建设费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分省绩效目标总表(不发地方)

  5. 2018年度港口建设费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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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