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明确界河维护及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2022年预算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项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有关要求,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申请保障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经费的函》(交财审函〔2021〕583号)及相关预算评审结果,经研究,现就界河维护及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界河维护经费”更名为“界河维护及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
二、下达你省(自治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界河维护及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2022年预算,项目代码“Z175110010004”,补助列入“1100227固定数额补助”科目,金额详见附件,增支部分用于保障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有关工作。
三、以后年度按照“固定数额补助”办理,不再另行发文。
四、本通知下发后,《财政部关于明确界河维护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7〕155号)、《财政部关于明确界河维护经费2020年预算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20〕215号)同时废止。
请你省(自治区)统筹利用好有关资金开展界河航道、界河桥梁养护和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界河维护及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预算安排表
2.界河桥梁养护经费分配明细表
财 政 部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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