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区域(第三批)公示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财建〔2024〕9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28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近期组织开展了2026年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竞争性评审工作。经过评审,拟纳入支持范围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区域名单(第三批)如下(按照行政区划代码顺序排序):
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区域名单
(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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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省份(含计划单列市) |
区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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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一廊一圈四通道“大龙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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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 |
安徽省“东西互济 一体融合”交通基础设施 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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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 |
广西壮族自治区“智联西江 数通陆海 慧接 东盟”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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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陕西 |
陕西省“一轴两廊一圈”安全畅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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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甘肃 |
甘肃省“一带一路”大陆桥走廊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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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圳 |
深圳市“轴圈联动 路城融合”畅行大湾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6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65293180、010-68552515;传真:010-65293156。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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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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