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区域(第二批)公示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财建〔2024〕9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28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近期组织开展了2025年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竞争性评审工作。经过评审,拟纳入支持范围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区域名单(第二批)如下(按照申报省份行政区划排序):
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区域名单
(第二批)
序号 |
申报省份 |
区域名称 |
1 |
天津 |
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2 |
河北 |
河北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公路主通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3 |
山西 |
山西省能源保供一轴一廊一通道“大”字型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4 |
辽宁 |
辽宁省“一廊双核”进关出海大通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5 |
吉林 |
吉林省“一廊双通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6 |
江西 |
江西省“一廊两轴联动四区”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7 |
山东 |
山东省“一轴两廊 陆海联动”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8 |
湖北 |
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9 |
海南 |
海南自贸港“一岛两岸三融合”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10 |
重庆 |
重庆市“三轴贯双圈 一廊联江海”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11 |
贵州 |
贵州省“西南山区大通道安全畅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12 |
新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亚欧黄金大通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道及网络 |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8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65293180、010-68552515;传 真:010-65293156。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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