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部分)的通知
财建〔2024〕15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航局关于民航发展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6〕3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民航局关于申请调整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投资补助预算的函》(民航函〔2024〕419号)及相关材料,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详见附件。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项目代码:10000016Z165060100005,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410交通运输。投资补助项目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1民航机场建设。
请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加强相关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涉及债务高风险的地方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研究优化相关项目建设和投资方案,量力而行。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明细表(分发地方)
4.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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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