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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部分)的通知

财建〔2023〕3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航局关于民航发展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6〕3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民航局关于报送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方案的函》(民航函〔2023〕729号)及相关材料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详见附件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转移支付项目代码:10000016Z165060100005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410交通运输。投资补助项目列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1民航机场建设中小机场补贴项目列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4航线和机场补贴;基建贷款贴息项目列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99其他民航发展基金支出;特殊航线补贴项目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4航线和机场补贴支线航空补贴项目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4航线和机场补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7通用航空发展;安全能力建设专项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3民航安全。

上述支出列入2024年预算,请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加强相关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涉及债务高风险的地方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研究优化相关项目建设和投资方案,量力而行。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3.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预算表(分发地方)

4.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项目绩效目  (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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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