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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昆出席发布会答城镇化资金保障问题

  2014年3月19日 来源:经济建设司

  3月1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基本情况。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城镇化资金保障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刘昆表示,资金保障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条件,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刘昆强调,在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目前财政部已经完善了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在测算各地区标准财政支出时适当考虑外来人口因素,以解决流动人口带来的迁入迁出地公共服务保障规模不相匹配问题。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有关内容,落实好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城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在保障城镇化建设资金方面,财政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力度。依法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权限,完善现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探索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相结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办法。二是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对消费者付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使用PPP模式。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的方式,事先明确收益承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厘清政府与企业关系,正确引导市场预期,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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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