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预算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预算管理及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制度(发改经贸规〔2020〕1251号、发改经贸规〔2022〕1320号)有关规定,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用于拨付相关承储企业2022年度夏管肥临时储备贴息资金(第二批)和拨付部分2022/2023年度氮磷及复合肥储备贴息资金。项目名称: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9。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9 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具体承储企业和补贴金额见附件。
请你厅(局)按规定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附件:1.下达2023年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预算汇总表
2.(略)
3.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整体绩效目标表
4.(略)
财 政 部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