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2〕40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预算管理及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3年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用于清算补拨2020/2021、2021/2022年度春耕肥储备贴息资金和拨付部分2022/2023年度氮磷及复合肥储备贴息资金。项目名称: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9。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9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具体承储企业和补贴金额见附件。请你厅(局)按规定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按照有关储备任务目标,对照你省区域绩效目标(附件4)组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预算汇总表
2.(略)
3.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4.(略)
财 政 部
2022年10月29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