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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0〕19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及相关预算管理规定,现下达你局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7。 

  对于2018年确定支持的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考虑终期绩效评价分值和有关预算执行率,安排奖励资金1000万元。请继续以推动有关特色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为目标,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对于2019年确定支持的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实施成效评估情况及所提资金安排建议,安排补助资金1500万元。2020年度绩效目标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合规性审核的实施方案所列目标为准。 

  以上共安排你局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500万元,此前已下达预算1800万元,本次补充下达剩余补助资金预算700万元。请你局按规定及时下达有关资金,并照具体政策通知要求及职责分工,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后续监管。对于下达你兵团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资金使用方面,须符合财建〔2018〕408号文件、财建〔2016〕841号文件及相关预算管理规定。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统筹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有关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有关绩效目标及时细化分解,按职责分工做好兵团内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财  政  部 

  2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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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