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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19〕57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及相关预算管理规定,就提前下达你局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对2019年确定的第二批58个实体经济开发区安排补助资金,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先按每个开发区1000万元的标准提前下达2020年补助资金,剩余资金待2020年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后分档下达。现提前下达你局预算指标100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7),用于支持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期末(2020年)绩效目标,以2019年已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合规性审核的实施方案所列目标为准。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有关补助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孵化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的资源和服务。 

  二、请你局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加强后续监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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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