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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18〕560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双创”升级版、多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和《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2545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7。你局收到预算通知后,请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一、关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

  (一)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根据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合规性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细化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并于2018年10月底前,将修改后的实施方案按程序报备,同时抄送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方案一经报备,不得随意更改,作为后续监督、绩效管理的依据。

  (二)细化预算资金用途。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孵化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的资源和服务。你局应会同同级相关部门根据经报备的实施方案,抓紧细化预算资金支持内容,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预算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绩效跟踪与监督管理。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建立完善绩效跟踪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按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实施成效等动态信息,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二、关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

  (一)细化预算资金用途。请按规定用途抓紧细化预算资金支持内容,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预算资金分解下达,确保专款专用。

  (二)加强绩效跟踪与监督管理。你局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应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为绩效目标,建立完善绩效跟踪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报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进展情况报告等动态信息。

  附件: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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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