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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

  财建〔2018〕55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促进发挥城市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和《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结合绩效评价情况,现下达你省(区、市)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具体支持金额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7。

  你厅(局)收到预算通知后,请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专款专用。根据既定示范目标任务,按规定用途安排和使用资金。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抓紧将预算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规定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同时,做好预算执行进度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在线填报相关数据信息。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已批复的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三批)

  财  政  部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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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