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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财建〔2018〕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双创”升级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和《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现下达你省(区、市)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具体支持金额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7。你厅(局)收到预算通知后,请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的合规性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细化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并于2018年10月底前,将修改后的实施方案按程序报备,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方案一经报备,不得随意更改,作为后续监督、绩效管理的依据。

  二、细化预算资金用途。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孵化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的资源和服务。你厅(局)应会同同级相关部门根据经报备的实施方案,抓紧细化预算资金支持内容,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预算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绩效跟踪与监督管理。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建立完善绩效跟踪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有关要求,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实施成效等动态信息,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附件: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财  政  部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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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