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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财建〔2024〕227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有关省(区、市)报送的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资金申请文件等,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的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情况,现下达你省(区、市)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以及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清算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你省(区、市)有关部门加强预算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安全有效。

 

附件:1.2024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二批)汇总表

2.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批)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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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