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专项(产粮大县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4〕222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专项(产粮大县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921号),下达你省(区)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预算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专项(产粮大县方向)。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发改投资〔2024〕921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会同你省(区)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对下分解。资金分解下达和有关绩效目标、指标,请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附件:1.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
2.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分发主送、抄送单位)
3.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汇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
财 政 部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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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