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报送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的函》(交财审函〔2020〕360号)、《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等相关文件,现下达你省(区、市)2020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用于对2019年度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0%涨价补助部分及以前年度资金予以清算(具体见附表),统筹用于城市公交车补助。项目名称为“成品油价格改革对特殊行业的补助”,项目代码为“Z175060070002”。收入列入2020年“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4交通运输支出”。
请根据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补助资金发放,严格把关,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0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清算资金汇总表
3.城市公交车成品油补助绩效目标表(不发地方)
4.城市公交车成品油补助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