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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调减2020年港口建设费支持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申请调减2020年港口建设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的函》(交财审函〔2020521)。调减你省(区、市)2020年港口建设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包括“唐山港京唐港区第四港池25万吨级航道工程”等32个项目预算,共计28.51亿元。(项目代码:Z165060000001),具体调减情况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1.2020年港口建设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调整汇总表(不发地方)

      2. 2020年港口建设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调整分省表(分发地方)

      3. 2020年港口建设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不发地方)

      4. 2020年港口建设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分省表(分发地方)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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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