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2〕376号
为支持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等相关工作,根据预算管理和《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相关规定及有关工作通知要求,按照商务部、知识产权局所提资金安排建议,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项目名称: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编码:10000014Z145110010028),具体支持事项、金额等见附件。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最终支持的地区及其补助金额结合2023年绩效评价等情况确定。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实现年度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汇总表
2.(略)
3.服务业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4.(略)
财 政 部
2022年10月25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