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2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支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含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2021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称: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8)预算,具体支持方向、支持地区、资金规模等见附件。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6类“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域绩效目标(附件4)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中央主管部门及我部。同时,请结合实际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厅(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及有关业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汇总表(不发地方)
2.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情况表(分发地方)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不发地方)
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政部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