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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2〕174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城市管网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4号)规定及有关工作安排,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省(区)2022年城市管网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编码Z135060079040),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具体预算金额见附件。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你厅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将资金指标下达示范城市,并对照示范有关工作要求,确定资金安排方案。资金安排方案应于收到资金60天内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备案。

三、资金安排方案确定后,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按照财建〔2021144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填报《城市管网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20227月31日前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城市管网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汇总表(不发地方)

          2.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情况表(分发地方)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实施期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年度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202269

 

附件下载:

  • 附件1、2.xls
    附件3.xls
    附件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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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