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1〕338号
根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 144号)规定及有关工作安排,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你省(区)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编码Z135060079040),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具体预算金额见附件。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你厅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将资金指标下达示范城市,并对照示范工作有关要求,确定资金安排方案。资金安排方案应于收到资金60天内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备案。
三、资金安排方案确定后,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请按照财建〔2021〕144号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3年2月底前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我部。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汇总表
2. 提前下达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分地区表
3.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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