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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

财建〔2021〕357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等规定,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第三批)(项目代码:Z135060000035; 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详见附件。

你省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上述支出列入2022年预算,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项目分配表(分发地方)

           2.提前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分省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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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