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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清算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有关省、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87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海船报废拆解中央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06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海船提前报废、更新补助清算结果通知如下:

关于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海船提前报废、更新补助清算结果,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Z155110010002,收入列2020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214交通运输支出”。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海船提前报废、更新补助清算

     情况表

2.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海船部分)整体绩效目标表

 

 

   

20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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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