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20〕17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和《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经审核,现将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原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中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部分 2020年第二批次预算下达你省(区、市),项目代码Z155110010002,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请按规定及时对下分解你省绩效目标,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0年第二批次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部分)分配表
2.2020年第二批次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部分)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