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18〕29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和《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经审核,现将通过中央财政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专项资金安排的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部分)下达你省(区、市),项目代码Z155110010002,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18年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部分)分配总表
财 政 部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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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