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按照预算管理及《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项目名称: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编码:10000015Z155070000001,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该项资金为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预下达,最终获支持县市区名单和具体金额将于2024年根据有关因素按程序确定,多退少补。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为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你省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可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财建〔2015〕778号文件有关要求,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位,推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及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加强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督及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汇总表
2.(略)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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