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按照预算管理及《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项目名称: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编码:10000015Z155070000001,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最终获支持县市区名单和具体金额于2023年按程序确定。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不含省级统筹部分)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无误、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财建〔2015〕778号文件有关要求,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位,推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及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加强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督及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汇总表
2.(略)
财 政 部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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