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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0〕177

  

      

有关、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拨付你省(区、市)2019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名称: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代码:Z155070000001),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详见附件2。

  

  请按《通知》要求,加强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另外,省(区、市)要及时将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部分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附件:1.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总表(不发地方)

     2.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明细(分发地方)

   

   

   

   

      

  20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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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