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9〕56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稳定生猪生产、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下达你省(区、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项目名称: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代码:Z155070000001),收入列2019年收入预算“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具体金额详见附件2。
请按《通知》要求,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附件:1.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总表
2.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明细表
财 政 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