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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43号建议的答复

函〔201961

王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垃圾处理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发展,中央层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布局选址。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布局选址,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落地建设。二是优化项目管理。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了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各地主要建设任务和规模。为推动规划实施,积极安排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和支持地方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完善价格政策。通过《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全面建立了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固定电价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调整能源结构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我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均持续领跑全球截至20194月底,已并网风电1.9亿千瓦、光伏1.8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1933万千瓦(含垃圾发电项目967万千瓦)20162019年,中央财政共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超过3000亿元,其中用于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项目)378亿元,占比为12%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政策属于能源政策,设立目的是解决能源结构问题,而非环保政策;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央层面有专门的政策和支出途径,近年来中央财政支出力度都是不断增大的。

关于对垃圾发电项目予以补贴的问题经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行业协会等方面认真研究,一方面,我们拟对已有项目延续现有补贴政策;另一方面,考虑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效率低、生态效益欠佳等情况,将逐步减少新增项目纳入补贴范围的比例,引导通过垃圾处理费等市场化方式对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予以支持。下一步,我们拟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进行调整,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直接确认符合补贴要求的项目及对应补贴金额。您提出的研究差异化补贴方式问题,我们将在政策调整时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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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