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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财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结果

为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粮食、油料和制种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相关规定,对2020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进行了分配。其中,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结果具体如下:

地区

分配资金(万元)

河北

171180

山西

34020

内蒙古

189020

辽宁

70354

吉林

194476

黑龙江

480742

江苏

127195

浙江

4359

安徽

228792

福建

4279

江西

107082

山东

176644

河南

366794

湖北

149584

湖南

148092

广东

13940

广西

30720

海南

4200

重庆

59429

四川

160245

贵州

40108

云南

63336

西藏

4010

陕西

39079

甘肃

38746

青海

8008

宁夏

15878

新疆

6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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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7日